
- 索 引 号: SM00306-03-2021-00015
- 备注/文号: 明公综〔2021〕8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局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市总工会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工〔2018〕169号)精神,并经市公安局机关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市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核定如下:
一、工会会员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局机关工会注册会员734名,其中民警会员508人,文职会员50人,辅警会员176人。
二、2021年工会收支预算方案
(一)收入预算:193.14万元
1.会费收入:71.78万元,其中:
(1)民警、文职会员会费:65.88万元;
(2)辅警会员会费:5.9万元。
2.动用上年结余:13.01万元。
3.行政经费拨补工会费:108.35万元。
(二)支出预算:193.14万元
1.文体活动费支出:15万元。
2.会员集体福利支出:169.14万元,其中:
(1)年节慰问。民警、文职和辅警会员1800元/人年,734人×1800元/人年=132.12万元;
(2)生日慰问。民警、文职和辅警会员300元/人,734×300=22.02万元;
(3)其他符合政策的慰问支出:15万元。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工会会员因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未住院)、去世等情形,符合工会慰问规定的,由机关工会组织慰问,并按工会有关规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慰问金。
3.工会医疗互助:9万元。
四、其他要求
因工会会员人数变化,或特定慰问事项明显增加导致全年工会支出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经费预算的,依照有关规定在报请市局党委研究同意后予以调整。
三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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