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306-02-2022-00005
- 备注/文号: 明公综〔2022〕21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三钢三化公安分局:
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风险自我防范能力,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全市各级公安部门要走进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春秋季开学、寒暑假、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学第一课”“假前一堂课”、主题班会课等形式,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员、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围绕“安全骑车、安全乘车、安全走路”等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向老师、学生普及正确使用“一盔一带”、拒绝乘坐隐患车辆、安全文明横过马路等交通安全知识,上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每学期至少上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
二、办好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办好一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重点刊登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文明行儿歌、交通安全顺口溜,安全文明横过马路、乘坐校车注意事项、遵守交通信号、“一盔一带”等方面宣传内容,且能够及时更新维护宣传内容。
三、当好“交通安全监督劝导员”。全市各级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针对“驾乘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家长接送学生未规范停车、学生未有序排队乘坐公交车”等目前学生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民警、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组成的“护学岗”作用,对护学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并由教师统一登记通报至所属班级纳入德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家长、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学生做好家里的“交通安全监督劝导员”,通过“小手拉大手”吸引家长自觉参与交通安全教育,为学生当好榜样,由此带动每个家庭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维护交通安全文明的活动中,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四、用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已于今年建设完毕,位于三钢集团安全体验馆内,基地设置酒醉毒驾驶机动车模拟、非机动车驾驶模拟、交通标志标线展示、交通事故案例展示(4D影院)、校车交通安全体验、交通事故救护、交通安全知识互动答题等功能体验区。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可积极联系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前往体验学习,市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基地引导、解说讲解等相关工作。其他县市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可积极联系当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前往体验学习。
五、建好交通安全宣传新媒体平台。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要通过交通安全知识问答、有奖竞答、问卷调查等方式在“三明交警”微信公众号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月14日起,“三明交警”微信公众号将开通“阅读学习交通安全信息,遵守交规安全文明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老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问答(关注“三明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模块中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即可开始阅读答题,此次活动将为期一个月)。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