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大队关于对2020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6:30     点击数:   来源:三元大队     字体: 默认
 

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

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交通警察大队20201213日至1219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交通警察大队

   2021120       

 

 

 

 

 

 

 

序号

车辆类型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1

二轮摩托车

车架号605614

2

小型汽车

G869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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