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6〕5号)精神,2016年度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含如下内容: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网上警局”网站(http://www.fjsm110.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公安网上警局运管中心(地址:三明市乾龙新村236幢;电话:0598-8962956)。
一、概述
2016年,三明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积极互动,推动警民交流。充分发挥三明公安微博群、微信群、警务QQ群和“网上警局”我要咨询、局长信箱、我要投诉等互动栏目的桥梁作用,加强警民沟通,实现对公安执法的实时监督。全年受理各类互动信件5743件,其中网站类776件、微博类3364件、QQ类1603件、均已全部答复;受理投诉、举报件416件,其中网站类152件、微博类186件、QQ类78件;投诉举报社会治安问题占37%,交通安全问题占36%,未破案件占10%,其他问题占17%,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及时答复。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为中心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实现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缝对接。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科学划分栏目版块,优化展现形式,做到网站美观大方、布局合理、脉络清晰、方便使用,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二)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市公安局对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并将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市公安局对本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并且将项目报市委编办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确定的各事项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及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6〕51号)要求,市局将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内容通过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公开,并且将内容推送至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市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了《2016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2015年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2016年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说明》、《2015年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说明》、《2016年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部门预算说明》、《2015年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部门决算说明》、《2016年三明市公安局三化分局部门预算说明》和《2015年三明市公安局三化分局部门决算说明》,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五是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公开。序时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市局除涉密事项外,所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三明公安网上警局办事大厅”,更新了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公安网上警局公布,开通在线办理服务,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六是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公开居住证相关信息。
(三)加强重大文件政策的解读回应。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市局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二是部门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市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2016年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涂忠阳先后在市政府门户网,三明公安微博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对“深化公安改革”,“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和涉众型金融犯罪”等政策及问题进行解读与回答。三是注重运用媒体和网站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三明公安微博、三明公安微信等平台,加强对公安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16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政策解读专栏、微博、微信发布“深化公安改革”、“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发布17条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8条,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四)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一是加强网上舆情监控。落实24小时网上巡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重大敏感舆情,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强化预警监测,提高舆情发现处置能力。以市县互联网舆情二级巡控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县级公安机关网安力量,建立市县两级双重巡查、协同处置机制,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确保属地网络巡查常态化。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特别对易于引起炒作涉稳等敏感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跟踪监控和舆情引导,切实做到全市互联网监控不失控和不漏控。强化技术管控,高效发现应对网上舆情。近年来,市局加强网安技术投入,以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为抓手,发挥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网综平台等技术优势,拓宽网上监控工作领域,提高网上管控能力。二是加强网上涉稳信息处置联动化。对网络谣言等突出有害信息及各类煽动性、行动性线索,强化横向协作,由市局统一指挥,建立国保、治安、刑侦、法制、网安等部门及属地分县局公安机关共同处置的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各类公安资源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有害信息,快速落地查人,及时消除危害隐患。约谈网民175人,建立了发现、查实、第一时间走访约谈的快速处置机制,将网上动态信息紧密结合现实工作,有效提高了处置效率,确保互联网舆情健康平稳。三是加强网上舆论引导“正能量”。市公安局积极开展网上舆情引导工作,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育煌任组长,其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市局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情况掌握、协调处置、信息反馈、督察落实、新闻发布等工作,调整了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成员。建立网上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市公安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倪义福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成员由市局机关各单位及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由办公室网管科负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增加了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栏目,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题、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定期对界定为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局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网上警局”建设,加强公安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搜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303条,其中主动公开404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他1256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截至12月31日,市公安局网站访问量达22万余次。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栏目、三明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群众信箱”转来的和省厅公众服务网及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警务信息3992条,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法律法规、警务动态、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信息等方面内容;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三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三明公安官方微博、三明公安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政策解读专栏、微博、微信发布“深化公安改革”、“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发布17条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8条,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本年度市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申请事项涉及刑事案件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市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因信息不属于本局制作获取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告知当事人向制作获取该信息的将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2016年度,市公安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市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公众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二)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行使好权力,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八、附表和说明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见附件。
附件:三明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三明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三明市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047 |
2411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36 |
2150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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