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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精神,特编制2015年度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网上警局”网站(http://www.fjsm110.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公安网上警局运管中心(地址:三明市乾龙新村236幢;电话:0598-8962956)。
一、概述
2015年,三明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依法公开、规范高效、提升服务为目标,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深化网上警局建设。2015年,在市公安局党委及科通处的正确领导下,三明公安网上警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局党委工作要求,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秉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利民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网站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网上警局服务能力,注重与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有机衔接,实现我市公安机关网上便民服务和信息发布、公众参与的效益最大化。目前,深化“网上警局”建设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版公众服务网网站升级设计方案通过市局专家组及局领导审核,并于5月份正式运行,现运行状况良好;警务通建设方面已按照2014年重点项目要求,市局率先完成30台的采购任务并已分配使用,各地公安机关跟标采购完成298台移动终端机的工作任务;手机APP客户端研发方面,于2015年1月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开发还在细化完善中。今年以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万红一行及交通管理局先后来学习考察。网上警局从上线运行至今共有注册用户281174人,办理业务总数达1030825件,满意率100%。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市委编办的工作要求重新梳理、修改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并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局公众服务网公开。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市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了《2015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情况公示》、《市公安局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2015年三明市公安局三钢三化分局预算情况》、《三明市公安局三化分局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市公安局交巡支队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我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升级改版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科学划分栏目版块,优化展现形式,做到网站美观大方、布局合理、脉络清晰、方便使用。同时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便民讯息、警务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互动、加大政策的解读回应制度。充分发挥三明公安微博群、微信群、警务QQ群和“网上警局”我要咨询、局长信箱、我要投诉等互动栏目的桥梁作用,加强警民沟通,实现对公安执法的实时监督,2015年共受理各类互动信件8101件,其中网站类1015件、微博类4953件、QQ类2133件、均已全部答复;受理投诉、举报件802件,其中网站类415件、微博类246件、QQ类141件;投诉举报社会治安问题占39%,交通安全问题占40%,未破案件占9%,其他问题占12%,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及时答复。对公安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15年市公安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发布“公安部四项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12条,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三是健全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成立由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潘东升任组长,其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市局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舆情的情况掌握、协调处置、信息反馈、督察落实、新闻发布等工作。调整了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成员。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为中心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实现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缝对接。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制作了《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三明市公安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三明市公安局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通知单》、《三明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三明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书样本目录》等规范表格,规范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工作程序,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实现文书标准化文本。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已按规定及时办结答复、同意公开。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完善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三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制度》等制度规定,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强领导小组和机构队伍建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年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文波,市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倪义福,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邱萍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机关各单位及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科通处,由陈杭任主任,负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6267条,其中主动公开48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他1464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截止12月31日,市公安局网站访问量达24万余次。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栏目、三明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群众信箱”转来的和省厅公众服务网及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警务信息4751条,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法律法规、警务动态、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信息等方面内容;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三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三明公安官方微博、三明公安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发布“公安部四项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12条,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本年度市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内容涉及纪委工作。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市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及时办结答复、同意公开,并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2015年度,市公安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市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目前市公安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公文的公开属性的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广泛征集意见。通过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八、附表和说明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见附件。
附件:三明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三明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三明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802 |
2006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336 |
1857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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