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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10-06-29 16:11
三明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网站”(http://www.smg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公安局宣传处(地址:三明市乾龙新村236幢;电话:0598-8237266)。
一、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紧密结合市局年初制定的全市公安工作要点,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完成目录编制。依据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查导途径、责任部门等要素,完成2010年度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章、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等五个方面的目录编制任务。在目录与内容之间建立超接链接,方便群众查阅。
二是升级改造公安公众服务网站。结合三明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市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和完善检索、查询、统计等功能,开设 “警务信息公开”、“警务监督中心”和“留言簿”等模块,开通网上“在线访谈”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访问量达 115000 多人次。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积极与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沟通,开办了《民声警事》、《警民时空》、《民心警务》三大栏目,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全市出入境管理、派出所、交警、刑侦、关押场所等窗口单位都在接待办事点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布了《办事指南》、有关申领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的途径等内容。同时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普法日、110宣传日、警营开放周等主题实践等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我局还在腾讯、新浪两知名网站注册“三明公安”微博,代表三明公安的网络发言身份,对外宣传三明公安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网民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2010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471条,其中主动公开1491条,其他980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发布新闻通稿23篇。同时,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市长信箱”栏目、三明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群众信箱”转来和省厅公众服务网及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共办理答复“市长信箱”交办件32件、网上各类信访咨询件42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度各级公安机关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0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通过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警务公开,推动了警察公共关系和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但是,社会公众对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依申请的人数较少。2011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局将按照构建“网上警局”体系的思路要求,在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以及完善互联网建设,改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狠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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