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306-3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明公综〔2025〕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制定《三明市公安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年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1场次,举办“公安大讲堂”15期,邀请专家向全警辅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发《三明市公安局党委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14项内容纳入专题学习,年内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专题研讨9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展82批次各类警务培训班,推动民警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强基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并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年度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执法规范化暨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提升专题部署会,纵深部署推进全市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聚焦实战实用,在全市建成7个“新建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加快“新建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步伐。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1名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其中外聘律师2名,内聘法律专业人才9名)、组建公职律师队伍9人。健全完善法制员制度,在全市配备专职法制员38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审核规范性文件21份、审核合同57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和报备率达100%。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1案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完善合成作战、服务保障等配套机制,拓展案件快办、速裁法庭应用,全市刑事案件进中心办理率达99.8%。在全市建立75个案管组,推行案管组(室)工作职责清单制度,筑牢规范执法“第一道防线”。构建“一中心、一平台、三服务”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配套制定管理办法、处置办法以及涉案车辆先行处置办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三明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能力提升九条措施》《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封存查询工作的通知》等8个执法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有效推动了法治公安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年内组织2批次96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91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常态化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全年评查行政许可卷53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广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化“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5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3个。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对当事人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于行政强制1.5万余件,惠及群众1.5万余人。
五、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经济犯罪,坚持“服务、打击、宣防”一体,落实涉企案件“三快”响应机制和“阳光冻结”制度,全年破获涉企案件65起,为企业挽损5000余万元。积极推进“信用三明”建设,定期发布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典型等诚信宣传内容,多次开展线下诚信宣传活动,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条2312条、行政许可信息210条。加强警企联防共建,建立全市重点企业联系工作机制,指导114家企业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构建市、县、所、站“四级联动”的护企安商服务体系,在全市11个县市区及上海、广西南宁等地布设16个警务联络站,受理企业报警求助,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合法诉求。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一批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先后下放保安员证核发和驾驶证理论考试等业务,放开B类以上准驾车型异地培训限制。积极推进“数据最多采一次”和“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简化159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2037个工作日,减免提交纸质材料324个,108项公安政务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在全市建成38个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和10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户籍、身份证、二手车交易登记等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年跨省通办户政业务11178笔、二手车交易登记6043笔。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内办理出生“一件事”业务1616笔、军人退伍“一件事”业务25笔。降低群众办事成本,群众自主报考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每人可节约培训费500元。
七、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办事窗口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标语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同时,充分利用警营文化基础设施、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打防电诈、反恐防暴、禁毒禁赌、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结合岗位职责,多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张贴宣传海报30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册3万余份、入户宣传2000余人次。
2024年,市公安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少数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仍需进一步优化提升,便民服务措施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的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2025年,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目标,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民警法治教育。以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为契机,结合“三明公安大讲堂”“全警实战大练兵”以及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抓好执法场所建设。持续推进“新建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组(室)建设,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未进中心办理机制,贯彻“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要求,确保刑事案件进中心办理率100%。
三是提高执法监督管理质效。坚持每月组织开展执法质量交流评查,围绕接报案与立案、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作等重点环节,梳理分析执法突出问题与风险点,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落实警种定期汇报执法质量工作情况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整体把控,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形成合力。
四是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养。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活动,编发刑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提升民警法律理解和适用能力。推动市局《执法规范化能力提升九条措施》落地见效,刚性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鼓励自学提升,指导各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质、量、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培养、选树一批“执法标兵”“标杆式法制员”,落实激励奖惩,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民警规范执法内生动力。
五是提高公安服务效能。强化公安政务服务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一批治安户政、道路交通、移民出入境管理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监管常态化,持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事项“一窗通办”,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六是提高普法宣传质效。制定详细的2025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和重点服务对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宣传视频等内容,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明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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