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306-3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明公综〔2024〕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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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3年,三明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为服务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亲自谋划、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警抓、抓全警的良好局面,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年内,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开展各类警务培训班43期、2600余民警参训,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聚焦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年内,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7份、审核合同118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和报备率达100%。
二、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制发《三明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攻坚实施方案》,明确4方面11项目标任务,建立“市级案管中心精准指导+县级案管中心靠前监督+所队法制室源头治理”三级巡查监督机制。制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从强化执法政治责任等5个方面,明确31项重点改革项目,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制发《三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8件、失效2件、继续有效9件,并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积极推进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印发《三明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办法(试行)》,对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效破解涉案财物保管难、移送难、上缴难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立市县两级执法质量巡查专班,针对警情受立案、行政处罚、现场执法音视频等情况开展执法巡查,共下发18期执法巡查通报,督促并整改各类执法问题1000余个,在早在小消除了一批执法安全苗头隐患。制发《三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刑事案件办案协作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异地办案手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安全。推行“非羁直诉”模式,对犯罪事实简单、情节轻微但无取保候审条件的,推动速裁法庭在48小时内快速办理,年内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刑事速裁”轻微刑事案件50起。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立面,彰显人文关怀,全市公安机关落实“柔性执法”16万余起,惠及群众16万余人。
四、持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制发《全市公安派出所派驻法制员指导意见》,配备派出所专职法制员36名,补齐基层案件审核虚化弱化的短板。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46名,其中内聘34名、外聘12名。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案次、出庭应诉率达100%。深化“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以常见警情和经典疑难案件法律分析与处置、执法先进单位作经验交流等方式,先后开展全市“公安大讲堂”22场次,进一步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制发《三明市公安局刑事、行政案件示范案卷指南(一)》,编写执法典型案例12个,其中刑事案例2个、行政案例10个,通过示范案例编制,统一案件调查取证和案卷标准,为办案民警提供学习借鉴样本,促进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提升。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警种部门的法治宣传内容、工作路径,细化措施,充分利用警营文化基础设施、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结合“1•10”“5•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打防电诈、反恐防暴、禁毒禁赌、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结合岗位职责,多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1500余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入户宣传1000余人次。
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多角度全方位推动公安政务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持续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推动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和公民“出生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等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共跨省通办户籍业务9270笔,审核办理出生“一件事”套餐717笔、军人退伍“一件事”套餐131笔;先后在三元徐碧、白沙、沙县夏茂、永安燕南、清流灵地5个派出所开通“一站式”综合服务试点窗口,推动120项公安高频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共办理户政类业务71630笔、治安类业务42笔、交通类业务4051笔、出入境类业务933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12次,抽检企业388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25处;积极配合推进“信用三明”建设,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共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6862条、行政处罚信息5831条;持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梳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154项,实现全程网办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07项;推行“周末无休驾考”便民服务,全市交管部门通过周末无休加班考试、窗口周末加班值守、寒暑假学生专场等措施,服务群众近10000余人。
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营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经济犯罪,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年内,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5人,捣毁生产、销售、储存假冒产品窝点8个,涉案金额1.1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余元。以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2023”专项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食安8号”专项行动等为牵引,密切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食药农环领域违法犯罪,年内破获食药农环领域刑事案件106起。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了解掌握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公安工作的需求,主动对接,警企联动,努力构建“亲”“清”警企关系,全年在全市成立13个经侦警务联络站,共接待来访民营企业家310余人次,解决各类合法诉求183余起,立案打击50起,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22次,受到企业主一致好评。
2023年,市公安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有待提升;少数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有所欠缺;法制机构人才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缺乏;个别部门警种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强。2024年,市公安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升智能化水平。瞄准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精准警务目标,积极推动智能化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推动实现警情流转、立案、办案等环节智能预警提示和违规预警,变“事后”监督通报为“事前”预警提升。积极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网络联通、系统贯通、数据融通,服务基层实战。二是提升打击质效。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金融诈骗、虚开骗税、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着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提升法治素养。建立三明公安法治人才库,组织民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同时,紧贴实战需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做好疑难执法问题攻坚和专案法律审核,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公安执法问题的研究,为敏感案事件、疑难复杂案件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公安政务服务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措施,在原有5个“一站式”综合服务试点派出所的基础上,在全市更大范围开展试点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持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明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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