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建库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5-06-23 09:07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明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建库项目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建库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规范信息化项目(含建设类和服务类,下同)预算审核,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能力的单位,组建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库,承接我单位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业务。

  2.预算审核取费

  预算审核服务费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支付(专业工程系数按1.0执行),单份预算审核服务费保底2000元。

  3.资质要求及建库方式

  资质要求:参加建库的单位需具相应资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并且需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建库方式:我单位将从符合入库条件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3家单位建库。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报名单位直接入选审核库。

  4.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三年

2

  交货地点

  三明市公安局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服务完成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单项预算审核业务完成后,支付该项目审核费100%

  5.其他商务要求

  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服务,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后,到现场响应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违约责任:

  7.1 入围单位不具备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能力,或审核结果误差较大,影响该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我单位有权将其清退出库,造成损失的,我单位有权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7.2 因入围单位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需另行支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赔偿。

  7.3 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入围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入围单位违约,入围单位需支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赔偿。

  7.4入围单位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入围单位赔偿:

  7.4.1入围单位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且经采购人书面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7.4.2入围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名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名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提交企业曾经取得资质复印件及平台备案截图,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4.提供预算审核服务费取费标准承诺函(注明同意采购人预算审核费取费计费标准)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司公章,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报名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不准启封报价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并主动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报价单位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6.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7.报价文件(加盖公章)提交截止时间:20256309:30(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官警官 13950911583,廖警官 0598-8962204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702

  邮  编:365000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56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