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科学、合理测定项目预算,我局拟对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系统测试服务二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报价,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信号灯设施升级改造、电子警察设施升级改造、路口外违法抓拍设施升级改造;2.增补视频监控设备:行人闯红灯警示设施建设、交通视频监控设施补点(违法抓拍)、后端存储扩容等。项目建设概算金额763.56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采购包3服务内容: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系统测试服务
采购包3概算金额:7.41万元
项目服务要求:进行设备性能测试,验证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提供独立的检测报告,作为设备验收的参考依据。
1.系统测试服务。
(1)投标人需提供系统测试服务工作。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 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870-2017《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497-2016《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DB35/T 1247 -2012《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各业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谈判文件等进行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
2.投标人需提供系统测试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对本次采购范围内的被测系统提供开展全面的系统测试,不得降低系统测试要求的内容、技术标准、档次,所报方案与技术要求相比不得存在缺项、漏项;按照业主实际服务期要求,按时完成系统测试工作;提交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测试报告须符合验收要求。
3.测试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内容,测试比率不低于行业技术要求。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总价),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30日前传真、邮寄、电邮或送至三明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警官13850860695,廖警官0598-8962204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号
邮编:365000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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