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公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4-03-19 18:07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319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对三明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按照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13375070931800—1800); 

  通信地址:三明市A033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组收,同时在三明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入口处设置信箱。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巡察组干部监督电话(0598—8233739),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市委巡察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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