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本部智能道闸维保服务询比价公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4-02-19 09:56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明市公安局本部智能道闸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公安局本部智能道闸设备维保服务(前后门及停车场道闸)。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确保市局本部大院智能交通道闸正常使用,保证车辆进出顺畅,拟对市局本部大院交通道闸日常维护维修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28000一年,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道闸设备及系统 

    

    

1.市局本部前后门及两处停车场道闸共4处8道设施。 

2.维保范围包括道闸设备及道闸系统维护,包含但不仅限于道闸外的地感线圈及网络宽带线路。 

3.维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使用正规生产及质量较好的维修材料进行维修。 

    

  4.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生效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交货地点 

  三明市公安局 

  3 

  检测条件 

  提供24小时检修服务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检修完成后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检修情况及质量,按年度支付检测金额 

    

   5.其他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确定维保联系人,并派人上门实地勘验。 

3)根据双方确认时间对维保设备有关事宜进行交接。 

4本次合同期采取“1+1”模式。既首次合同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情况,可以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 

  6.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5%收取。合同期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收退还。 

  7.违约责任 

  招标人违约责任: 

  (一)招标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招标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5%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二)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供维修操作的基本环境,造成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中标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因中标人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0%偿付给招标人违约金。 

  (二)中标人因维修不当造成设备坏损,或提供的维修零部件质量不合格,需重复修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赔偿金无法确认的每逾期一日按500元计。 

  (三)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情形。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维修日期24小时仍不能到场维修或日间损坏在市区高德地图范围内30分钟,夜间损坏1个小时内不能到场维修的。 

  2.维修零部件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国家标准,导致经常性重复维修。 

  3.维保厂家维修人员技术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 

  (四)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全责。 

  其他违约情形: 

  (一)中标人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的货品。招标人退货后并记录在案,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二)中标人接到书面通知书对违约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按合同执行。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商务响应承诺函,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4229前邮寄或送至三明市公安局。 

  人:警官 18965334454,廖警官 0598-8962204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号   

  邮编:365000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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