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交警铁骑队”铁骑服采购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4-01-23 11:43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明交警铁骑队”铁骑服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交警铁骑队”铁骑服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铁骑队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展示公安交警良好形象,需采购38套铁骑服。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197980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夏季骑行服

  套

  38

  1.上衣款式为立领短款夹克款式,领口防风立领设计。

  2.上衣前身与后身面料采用荧光黄色网眼制作,耐磨透气。

  3.裤子版型为修身马裤样式,膝盖以下逐渐收紧。

  4.警徽、警衔、警号符合公安部着装要求,警用执法工具外部悬挂。

  春秋骑行服

  套

  38

  1. 上衣款式为立领短款夹克款式,领口防风立领设计。

  2.上衣前身与后身面料采用荧光黄色网眼制作,耐磨透气。

  3. 裤子版型为修身马裤样式,膝盖以下逐渐收紧。

  4. 警徽、警衔、警号符合公安部着装要求,警用执法工具外部悬挂。

  T恤衫

  件

  38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100%。

  2.产品名称标记、维护标记按普警 T 恤衫位置标示。左前胸“POLICE”刺绣标志按 GA764-2008 标准和标样编号JFB4-14-4 要求执行,颜色为藏蓝色。

  警用便帽

  顶

  38

  1.面料:100%涤纶,搭配透气网眼面料;

  2.帽两侧具有反光条、“POLICE”标识,前端具有警察帽徽刺绣标识;

  3.帽围可调节。

  骑行头盔(半盔)

  顶

  38

  按照《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标准生产。

  骑行头盔(全盔)

  顶

  38

  按照《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标准生产。

  骑行手套

  双

  38

  1.主面料使用荧光黄色透气弹力布。

  2.大拇指与食指尖部位采用导电皮,可操作触摸

  屏电子设备。

  不锈钢护膝护肘

  套

  38

  面料成份:不锈钢+EVA发泡+潜水布+松紧带。

  骑行腰带

  条

  38

  多功能腰带由主腰带、内带、斜挂带和装具套组成装具套含警棍套、强光手电套、工作包、手铐套、催泪喷射器套、对讲机套、警用水壶套、手枪套;其中催泪喷射器套和警棍套可旋转,旋转范围为360°,且具有 45°分档功能,腰带钎子外盖正面居中铸有凸起的警徽。

  作战靴

  双

  38

  1.鞋面:牛皮冲孔+新材料透气网布。

  2.大底为橡胶底+MD,耐磨,止滑,防寒,防腐蚀。

  4.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2

  交货地点

  三明市公安局

  3

  交货条件

  二次验收,到货初验,60日后进行终验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否

  5

  履约验收方式

  到货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不合体或有问题的货物更换返修完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该批次供货合同总金额的100.00%。

  5.其他商务要求

  5.1报价时需提供与采购标的一致的所有样品,经采购单位评定样品合格的单位为候选单位。

  5.2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待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寄回,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寄回,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4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并完成交付,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5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所供货物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承担修补、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

  5.6采购单位有权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成交供应商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5.7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采购计划,采购价格按照成交供应商的中标单价进行采购。

  6.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10%收取。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结束且无违约及无未了事项的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予以无息退还。

  7.违约责任

  7.1成交供应商逾期履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3%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由采购单位从待付货款中扣除。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7.2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初验或终验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或全批次均予以退货,同时,成交供应商还须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赔偿损失。

  7.3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单位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还须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0.3%。给采购单位造成额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5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对采购单位造成额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6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单位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7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9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合招标规定的,采购单位同意更换或返修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修。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单位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包换或包修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支付未能依约交货部分价款5%的违约金,且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在质保期内,发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如成交供应商无法返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赔偿违约金,并承担赔偿采购单位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报价文件及样品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分项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样品上不能体现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标志,具体样品数量如下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样品型号

  夏季骑行服

  套

  1

  上衣:175/96;裤子:175/88

  春秋骑行服

  套

  1

  上衣:175/96;裤子:175/88

  T恤衫

  件

  1

  175/96

  警用便帽

  顶

  1

  58

  骑行头盔(半盔)

  顶

  1

  大号

  骑行头盔(全盔)

  顶

  1

  大号

  骑行手套

  双

  1

  大号

  不锈钢护膝护肘

  套

  1

  大号

  骑行腰带

  条

  1

 

  作战靴

  双

  1

  260mm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及样品于 2024年1月30日前送至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人:王警官18250565129,廖警官0598-8962204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90幢

  邮编:365000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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