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升级扩容及配件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3-12-07 16:40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明市公安局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升级扩容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公安局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升级扩容及配件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实现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数字证书识别功能,需对现有的全市公安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进行升级扩容,并提供适配安可计算机的人脸识别摄像头。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69500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 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三明市公安局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升级扩容及配件采购

1

1. 供应商需安排工程师充分调研我局公安信息系统集中认证网关现状和运行情况,并提供软件升级、扩容服务,实现对警务辅助人员证书识别,面向警务辅助人员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和审计。

2. 采购适配安可计算机的人脸识别摄像头150个,像素不小于500万。

4.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

交货地点

三明市公安局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到货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并退回履约保证金。

5.其他商务要求:

5.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2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和应急故障处理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的1个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5.4本项目所有设备(含软件)保修期1年,期间因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提供备机,确认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更换同等配置设备。

5.5项目建设(服务)内容和要求,招标文件已明确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人的服务承诺等投标响应文件中,有利于甲方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不利于甲方的,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

6.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结束并无违约及无未了事项的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予以无息退还。

7.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30% 的违约金。

7.1.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负责采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软、硬件。

7.2.2 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并相应退还甲方设备款同时双倍延长保修期并处设备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5%的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2.3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的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和条款,乙方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按新货验收合格使用起双倍延长原定的保修期。

7.2.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须进行相应赔偿。

7.2.6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0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1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每天按合同的0.25%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7.2.7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7.2.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15日前送至三明市公安局。

联系人:叶文超 13666976454,廖警官 0598-8962204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号

邮编:365000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