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4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三元区公安局大队
时间:2023-02-15 1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片区)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4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2月15日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
1 |
二轮摩托车 |
车架号000351 |
2 |
二轮摩托车 |
发动机号072510 |
3 |
二轮摩托车 |
三明08215 |
4 |
二轮摩托车 |
闽GFW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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