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3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三元大队
时间:2022-05-05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片区)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3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5月5日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
1 |
三轮摩托车 |
闽GCS878 |
2 |
二轮摩托车 |
三元临时09378 |
3 |
小型汽车 |
闽GU6020 |
4 |
二轮摩托车 |
三元临时12163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