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
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列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04月27日至05月02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列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6月03日
序号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车辆类型
1
车架号007223
二轮摩托车
2
闽GHK076
3
车架号100026
4
车架号006371
5
无牌黑色
6
梅列临时08597
7
车架号067929
8
车架号Y11620
9
车架号001709
10
车架号9T4939
11
车架号004716
12
车架号811743
13
闽GFJ819
14
车架号Y01403
15
车架号000528
16
闽GAJ317
17
发动机号501502
18
闽G4Y850
19
梅列临时11672
20
车架号00130
21
赣HC277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