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
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4月20日至04月26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5月27日
序号
车辆类型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1
二轮摩托车
车架号003681
2
三元临时11107
3
梅列临时11883
4
三轮摩托车
发动机号847188
5
发动机号307369
6
车架号016888
7
三元临时16615
8
车架号028098
9
车架号005635
10
车架号610819
11
车架号825081
12
无牌红色
13
车架号000024
14
发动机号156355
15
车架号715596
16
车架号120880
17
闽GEP79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