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6月“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梅列交警大队 时间:2019-08-02 08:26

关于对20196月“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列交通警察大队201961日至30日,依法扣留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依法公告车辆清单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梅列交通警察大队

2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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