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建:泰宁警方探索“河长+林长+警长”三长融合协作机制 守护绿色生态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1-20 10:53
 

“刘警官这边发现有人破坏林地。”近日,泰宁县下渠镇一位基层林长在巡护林区山场时发现有人擅自修建集材道,破坏林地。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负责该林区的警长刘警官进行了报告。接到报告后,刘警官迅速同当地相关部门前往现场,经过现场勘察,多方查证,锁定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经鉴定,吴某某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林地内修建集材道,破坏林地,涉嫌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泰宁县积极探索“河长+警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并取得可喜的变化。随着生态环境的优化,全县境内物种资源的丰富,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穿山甲、野生猴群等又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全县空气质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网格管理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为了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泰宁县公安局根据县域内河道林区实际情况对全县进行网格管理,选派出森林警察大队18名民警分别任“河道警长”、“林区警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林区巡查工作,协助“河长”“林长”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电鱼毒鱼、乱排乱放、乱砍盗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在“河长+警长”、“林长+警长”的网格化模式下,累计查处盗伐、滥伐、毁林、占用林地等案件200余起,县域内林区及水域实现了全方位的管护和打击。

联合执法提升办案效率

20211月,泰宁县上青乡某禁采区有人利用大型机械进行无证采砂,并把采取的河砂连夜运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了解情况后迅速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同县水利局兵分三路,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并查找及跟踪运砂车运送去向。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将涉案的3名嫌疑人抓获,该案成功告破。

为了改变部门各自为战、单纯惩治、单一执法的窘况,实现多方联动、注重修复、综合执法,达到“1+1>2”的执法效果。2018年,泰宁县构建生态执法大队、生态公安、生态法庭、生态检察“四方联动”生态执法机制,改变过去各自为战的局面,让生态环境监管的刑事处罚流程变得更加通畅,生态执法案件实现快捕快破。

精准打击震慑违法行为

除了水、林、矿等自然资源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泰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为生态执法的“先锋队”,严格按照“有案即查、查案有果、刑案必破、违法必究”的工作要求,对猎杀、倒卖、走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精准打击。2018年至今,全县共查处生态类案件2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处罚违法人员287人次。

“泰宁的山变绿了,水变清了,野生动物也丰富起来了。”经过几年来持续实施生态综合执法和常态化生态保护宣传,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等意识显著提高,破坏生态环境的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近3年,全县由群众主动报案或救助放生野生动物共40余只(羽),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5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0余只,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余只。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