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头版:攥指成拳创建“平安沙县”
来源:沙县公安局 时间:2020-03-26 15:56

法制日报头版:攥指成拳创建“平安沙县”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陈永煌
  201910月,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区连续发生多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小案快侦中队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仅用8个小时就锁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信息,先后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2辆,并及时将车辆发还被害人。
  “近年来,沙县上下攥指成拳,扎实推进‘平安沙县’创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沙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2019年,沙县在三明市综治考评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中,沙县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执法工作满意度均为全市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位居福建省第二。
亮剑铸盾安全感十足
  不足一个月,使用染色河砂冒充“铜砂”贩卖、累计作案11起的犯罪团伙落网;不到3天,顺手牵羊、盗窃繁华路段沿街店铺百余件服装案顺利侦破;未满12小时,流窜多处作案的盗窃犯罪嫌疑人落网,及时为失主追回被盗摩托车4辆……案子虽小,却件件关系群众利益。能这么迅速破案,得益于沙县公安局开展的小案快侦竞赛活动。
  2018年,根据刑事案件警情85%发生在城区的实际,沙县公安局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刑侦、网安、图侦及派出所资源,成立城区合成作战中队,以小案快侦为主攻方向,负责城区范围内指定的刑事案件侦查办案工作。
  与此同时,沙县连续多年将“雪亮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近3年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共建视频监控探头2950路。全市实现“建设城区智能交通、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引进图像二次分析系统、建设校园一键式报警、接入小区大数据”视频监控应用,真正推动“雪亮工程”造福百姓。
  此外,沙县公安还创新推行刑事案件受害人经济损失先行赔付工作制度,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公安机关先期介入,由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主动先行赔付,积极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谅解。截至目前,共促成先行赔付刑事案件19起,挽回被侵害人经济损失23.5万元。
2019
年,沙县公安共破获案件758起,同比上升33.33%。当年全县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其中盗窃案件同比下降20.2%、扒窃案件同比下降81.82%,社会治安稳定。
多元调解满意在心头
  2019518日,南平市中坪村村民叶某驾驶挖掘机前往沙县青州镇村民吴某家修复竹山道路,途中挖掘机侧翻不幸身亡。死者家属聚集人员到青州镇政府要求吴某等人赔偿,矛盾一触即发。
  沙县迅速启动重大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司法所、派出所及镇村两级调委会马上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协商。经过3天的持续调解,调解协议最终顺利达成。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沙县突出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共设立调委会和调解组织242个,拥有人民调解员970多名,做到镇村全覆盖。调解组织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民情分析会议制度,及时收集研判各类社情民意,注重抓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
  今年2月,一起酒后意外死亡事故的赔偿纠纷僵持不下。沙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介入,基于事实及当事人诉求,在调解中不断调整方案,最终促成纠纷化解。“调解实现快速、公平、耐心,群众自然就没了怨气。”中心调解人员说。
  沙县人民调解中心针对金融、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门成立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物业纠纷调委会等一系列行业性、专业化调解机构,做到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都能得到专业调解。沙县还积极推动第三方调解建设,培育壮大调解员队伍,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疑难复杂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等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沙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000多件,调处成功率达97.4%
创新机制普法见实效
  “遇上矛盾纠纷,可以通过村(社区)调解组织,就近调解解决……”在沙县,只要按时打开车载“沙溪之声995”广播,就能听到一档以案释法的广播节目。
  该节目常常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围绕本地典型案例、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访谈形式,为群众明法析理、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这是沙县创新建立“平台+部门”普法机制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由于县(区)一级的普法责任涉及部门众多,加之缺乏经费保障,普法效果十分有限,给群众留下的往往就是‘摆摊拉横幅’的简单印象。”沙县司法局干部洪锦发说。
  为了走出一条可操作、有实效的普法新路,沙县建立由县司法局和依法治县办牵头,搭建电视、广播、户外、基地、信息5个平台,构建了“全领域全覆盖全天候”的普法格局。沙县电视台开设“普法之窗”栏目,每周播出16次,讲普法故事;电台开设“法治园地”栏目,每天分10个时段,滚动播放全县法治动态;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上线,打造多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
  沙县还在城区公共场所与交通要道打出户外普法广告,新建改建龙湖公园、畔溪公园等44个法治公园、长廊和18个法治教育基地,丰富法治教育场所。并以每年52个重要节日为节点,在各平台上演“普法大戏”。
  “同样的人财物支出,过去只能在街头宣传,现在却可以实现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全覆盖,效果天差地别。”参与普法的沙县税务局副局长林穆鹏体会颇深。
  为了加强制度保障,沙县还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精神文明和综治考核重要内容,量化打分。“普法工作的改革,有利于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希望大家能够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维权依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