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以及民族工作应知应会内容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公安机关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强化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大兴调查研究,奋力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属性,以党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结合市公安局党委《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深化三明公安“365”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围绕发展抓党建,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三明公安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实绩和队伍管理水平。二要强化党性锻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调查研究。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真正做好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创实绩的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真正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把正确政绩观贯彻到调查研究工作中,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调研成效转化到“两队一室”改革巩固深化、警务信息化建设、群防群治力量发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盼愁等问题。三要强化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工作政策,以及当前民族工作的特点,以更加强烈的担当,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民族领域安全稳定。要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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