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三钢三化公安局、分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综〔2016〕238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三明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条逐项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请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网上警局运管中心)。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局网上警局运管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宏,电话:61622
三明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8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综〔2016〕238号)和《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和当前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要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6〕51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市局各单位要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推送方式:通过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各县、市、区、三钢三化公安局、分局和市局各单位的投稿后台进行投稿),市局在3个工作日内将内容推送至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二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全面公开。要结合深化公安改革,在全面公开市级公安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各地公安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全面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各级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集中展示并及时动态更新。三要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公开。序时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市局及各地公安机关除涉密等事项外,所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应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三明公安网上警局办事大厅,并开通在线办理服务,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市局及各地公安政府网站要在明显位置第一时间公布各级公安机关分级规范编制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四要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公开居住证相关信息。五要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一要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起草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二要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三要注重运用媒体和网站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加强规范性制度性建设。一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要定期对界定为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四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网上警局”建设,加强公安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搜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五要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四、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一要健全政务舆情的收集、回应机制。网安部门要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二要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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